CH2.1證券交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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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庫題目與歷屆試題

■ 下列何者為證券交易法之立法目的:

(1)發展國民經濟並保障投資 (2)促進金融市場發展 (3)提倡全民集資 (4)監督管理金融市場

■ 有價證券之發行與買賣之管理監督主要法律依據為?

(1)民法 (2)公司法 (3)證券交易法 (4)期貨交易法

■ 「證券交易法」與「公司法」之適用關係為:

(1)「公司法」所指之公司為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法」優先適用 (3)「證券交易法」為「公司法」之特別法 (4)「證券交易法」規範範圍及於合夥契約

■ 下列何者非「證券交易法」規範事項?

(1)有價證券之發行管理 (2)有價證券之買賣監督 (3)授權訂定相關募集與發行之子法 (4)公司之設立登記與組織

■ 「證券交易法」所稱之主管機關為:

(1)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2)國家發展委員會 (3)經濟部 (4)財政部

■ 證券交易法規範何種型態之公司?

(1)有限公司 (2)閉鎖性公司 (3)兩合公司 (4)股份有限公司

■ 有價證券發行企業之組織型態,依現行規定,可為:

(1)無限公司 (2)有限公司 (3)股份有限公司 (4)任何公司組織型態

■ 依「證券交易法」,募集及發行有價證券之公司稱為:

(1)公開招募人 (2)應募人 (3)發行人 (4)認股人

■ 「證券交易法」所稱發行人,指募集及發行有價證券之公司,或募集有價證券之何人?

(1)股東 (2)發起人 (3)董事 (4)董事長

■ 「證券交易法」所稱募集之主體為何?

(1)股份或公司債 (2)發行人 (3)特定人或不特定人 (4)認股人或應募人

■ 下列何者非為證券交易法所稱之有價證券?

(1)政府債券 (2)新股認購權利證書 (3)公司股票 (4)商業本票

■ 下列何者不是「證券交易法」上所稱之「發行人」?

(1)發行商業本票之企業 (2)發行受益憑證之證券投資信託公司 (3)發行認購權證之證券商 (4)發行轉換公司債之公司

■ 下列何者非屬「證券交易法」規定之有價證券?

(1)新股認購權利證書 (2)附認股權憑證 (3)認購權證 (4)商業本票

■ 「證券交易法」所稱募集及發行有價證券之公司或募集有價證券之發起人,稱之為:

(1)應募人 (2)發行人 (3)委託人 (4)認股人

■ 依「證券交易法」第6條規定,下列何者視為有價證券?

(1)利率交換契約 (2)匯票 (3)支票 (4)新股權利證書

■ 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證券承銷商不能承銷之證券為?

(1)認購權證 (2)商業本票 (3)公開發行公司之公司債 (4)公開發行之公司股票

■ 發起人於公司成立前或發行公司於發行前,對不特定人公開招募證券之行為稱為:

(1)發行 (2)發起 (3)募股 (4)募集

■ 發起人於公司成立前對非特定人公開招募股份稱之為何種行為?

(1)募集與發行 (2)募集 (3)發行 (4)買賣

■ 已依證交法發行之公司得於一定條件下對特定人招募有價證券,稱之為何種行為?

(1)私募 (2)公開募集 (3)發行 (4)掛牌

■ 發行人於募集後製作並交付有價證券之行為,稱為:

(1)承銷 (2)要約 (3)發行 (4)出版

■ 「證券交易法」所謂發行,係指發行人於募集後,依法定方式所為之何種行為?

(1)向主管機關申請登記 (2)交付公開說明書 (3)製作有價證券 (4)製作並交付有價證券

■ 下列關於「證券承銷」之敘述何者正確?

(1)可有「包銷」或「代銷」兩種方式 (2)證券自營商須經證券主管機關專案許可,始能例外從事承銷業務 (3)可分為發行市場上之承銷與流通市場之承銷兩種層次 (4)證券承銷商與發行人之間,係特定法律關係,而非屬契約關係

■ 我國有價證券集中市場係何者所開設?

(1)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2)臺灣證券交易所 (3)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4)證券商公會

■ 下列何機關為供有價證券集中交易開設之市場?

(1)證券交易所 (2)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3)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4)集中保管結算所

■ 發行人為有價證券之募集或出賣,依「證券交易法」規定,向公眾提出之說明文書稱為?

(1)財務報告 (2)股東報告書 (3)公開說明書 (4)出售報告書

■ 「證券交易法」所訂公開說明書之編製義務人為何?

(1)證券承銷商 (2)簽證會計師 (3)證券主管機關 (4)發行人

■ 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發行人何時需向公眾提出說明文書(公開說明書)?

(1)募集或出賣有價證券 (2)財務預測公告 (3)財務報告公告 (4)重大資産處分公告

■ 股票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於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買賣之公司,編製年度財務報告時,應依主管機關規定揭露下列何者資訊? 甲)公司薪資報酬政策;乙)全體員工平均薪資;丙)董事及監察人之酬金

(1)僅甲 (2)僅甲,丙 (3)僅甲,乙 (4)甲,乙,丙

■ 公開發行公司之財務報告應經特定人士簽名或蓋章並出具財務報告內容無虛偽或隱匿之聲明,以下何人不是此指之特定人士?

(1)會計主管 (2)監察人 (3)經理人 (4)董事長

■ 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依證券交易法規定編製財務報告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1)在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即可,無須定期編送給主管機關 (2)編製內容,可不適用商業會計法 (3)並應同時出具財報內容無虛偽、隱匿之聲明 (4)年度財務報告,目前尚無須揭露公司全體員工的平均薪資等相關資訊

■ 依現行「證券交易法」之規定,獨立董事在任期中轉讓超過選任當時所持有公司股份數額二分之一時,對其職務有何法律效果?

(1)當然解任 (2)待公司辦理變更登記,始生解任之效果 (3)並無任何影響 (4)視其股份已否辦理過戶而定

■ 依我國證券交易法規定選任獨立董事之公開發行股份有限公司,有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事項於董事會討論時,如獨立董事有反對意見或保留意見,請問應如何處理?

(1)董事會議不得為決議 (2)董事會議所為決議無效 (3)應於董事會議事錄記載 (4)董事會議所為決議得撤銷

■ 依「證券交易法」規定,哪一單位為公開發行公司擇一設置?

(1)董事長或總經理 (2)董事或獨立董事 (3)董事或監察人 (4)審計委員會或監察人

■ 依現行「證券交易法」之規定,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者,其成員為何?

(1)獨立董事三人與常務董事二人 (2)獨立董事一人與常務董事二人 (3)獨立董事二人與常務董事一人 (4)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

■ 依現行「證券交易法」之規定,公開發行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者,其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幾人?

(1)5人 (2)3人 (3)4人 (4)2人

■ 公開發行公司依「證券交易法」及其相關法規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者,有關設置審計委員會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1)審計委員會為必設之機關 (2)審計委員會應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其人數不得少於五人且至少一人應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 (3)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應擇一設置審計委員會或監察人 (4)審計委員會之決議應有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三分之一以上之同意

■ A銀行為一家上市公司,甲、乙、丙3人因金融專業能力卓越在業界頗有聲譽被選認為A銀行的獨立董事,並由其3人組成審計委員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1)A銀行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2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三分之一 (2)未落實A銀行之公司治理,應得於審計委員會外另設置監察人加強監督 (3)若甲於任期中轉讓超過選任當時所持有之A銀行股份數額二分之一時,其獨立董事當然解任 (4)若審計委員會就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事項為決議時,應有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使為有效之決議

■ 公開發行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者,依法應如何作成決議?

(1)應由審計委員會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2)應由審計委員會成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3)應由審計委員會成員四分之三以上同意 (4)應由審計委員會成員全數同意

■ 已設置審計委員會之公開發行公司,依法應經審計委員會決議之特定事項,應得全體委員多少比例之同意?

(1)四分之三 (2)三分之二 (3)二分之一 (4)全體成員

■ 依現行「證券交易法」規定,公開發行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者,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之事項,何者不得由全體董事以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取而代之?

(1)重大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2)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3)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4)年度財務報告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第二季財務報告

■ 主管機關對發行人募集發行有價證券,有下列何情事者得退回其申報案件?

(1)簽證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 (2)承銷商出具評估報告表示發行有價證券計畫之可行性 (3)未依證券交易法規定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 (4)公司依法律規定進行收購或分割發行新股者

■ 下列何者非為「證券交易法」規定之證券業務種類?

(1)有價證券之保管 (2)有價證券之承銷 (3)有價證券之自行買賣 (4)有價證券買賣之行紀或居間

■ 下列何者並非證券商得經營之業務?

(1)提供集中交易之場所及設備 (2)有價證券之承銷 (3)有價證券之自行買賣 (4)有價證券買賣之行紀

■ 經營有價證券之行紀或居間業務的證券商為:

(1)證券自營商 (2)證券承銷商 (3)證券經紀商 (4)選項(1)(2)(3)皆可

■ 有價證券之募集,發行或買賣,若有虛偽,詐欺及足致他人誤信之行為者,依法負有?

(1)民事賠償責任 (2)刑事責任 (3)選項(1)(2)皆是 (4)選項(1)(2)皆非

■ 公司財務報告之主要內容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時,下列何者非應為此負賠償責任之人?

(1)公司董事長 (2)曾在財務報告上簽名的公司職員 (3)簽證會計師 (4)公司行銷經理

■ 關於發行申報,公告之財務報告內容有虛偽或隱匿情事時之民事賠償責任,其賠償對象為下列何者?

(1)所有因而受有損害之投資人 (2)限於因而受有損害之善意取得人,出賣人或持有人 (3)限於因而受有損害之善意取得人或出賣人 (4)限於因而受有損害之善意出賣人

■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1)發行人依規定申報或公告之財務報告,內容不得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 (2)發行人隱匿重大不利於發行公司之訊息時,對於該有價證券之善意取得人或出賣人因而所受之損害,應負賠償責任 (3)有價證券之募集發行或買賣,不得有虛偽,詐欺之行為 (4)有價證券之集及發行,除政府債券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其他有價證券外,報請主管機關備查即可為之

■ 「證券交易法」第21條規定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募集,發行或買賣之日起,逾幾年不行使而消滅?

(1)1年 (2)3年 (3)5年 (4)10年

■ 為促進我國與其他國家證券主管機關之國際合作,政府或其授權之機構得與外國政府,機構或國際組織,得就數種事項簽訂合作條約或協定,下列何者為非?

(1)資訊交換 (2)技術合作 (3)協助調查 (4)引渡違反證券交易法之行為人

有題目不會?